醮或从示。
士冠禮。若不醴則醮用酒。三加、凡三醮。鄭曰。酌而無酬酢曰醮。士昏禮。父醮子。命之迎婦。嫡婦則酌之以醴。庶婦使人醮之。酌之以酒。鄭曰。酒不酬酢曰醮。依鄭說、非謂祭也。而許云冠娶禮祭。事屬可疑。詳經文不言祭也。葢古本作冠娶妻禮也。一曰祭也。轉寫有奪與。祭者別一義。不蒙冠婚。宋玉高唐賦。醮諸神禮太一。此後世醮祀之始見也。
子肖切。二部。
按依此則有祭義審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