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人君椉車四馬鑣八鑾。
鑣上當有四字。每鑣二鑾。四馬故四鑣。四鑣故八鑾也。鑣者、馬銜也。銜者、馬勒口中也。許云人君乗車四馬者、人君兼天子諸侯言。此破天子駕六之說也。五經異義。易孟、京、春秋公羊說。天子駕六。毛詩說。天子至大夫同駕四。士駕二。詩云。駟騵彭彭。武王所乗。龍旂承祀。六轡耳耳。魯僖所乗。四牡騑騑。周道倭遲。大夫所乗。謹按禮王度記曰。天子駕六。諸侯與卿大夫駕四。大夫駕三。士駕二。庶人駕一。與易、春秋同。鄭駁曰。周禮校人掌王馬之政。凡頒良馬而養乗之。乗馬一師四圉。四馬爲乗。此一圉養一馬、而一師監之也。尙書顧命。諸侯入應門。皆布乗黃朱。言獻四黃馬朱鬛也。旣實周天子駕六。校人則何不以馬與圉以六爲數。顧命諸侯何以不獻六馬。易經時乗六龍者、謂陰陽六爻上下耳。豈故爲禮制。王度記云今天子駕六者、自是漢法與古異。大夫駕三者、於經無以言之。玉裁謂許造說文云人君駕四馬。與異義異。與鄭駁同。此說文爲許晚年定論之一證也。云四鑣八鑾者、此破鑾在衡之說也。秦風正義曰。鸞和所在。經無正文。經解注引韓詩内傳曰。鸞在衡。和在軾。又大戴禮保傅篇文與韓詩說同。故鄭依用之。蓼蕭傳曰。在軾曰和。在鑣曰鸞。箋不易之。異義載禮戴氏、詩毛氏二說。謹案云經無明文。且殷周或異。故鄭亦不駁。商頌烈祖箋云。鸞在鑣。以無明文。且殷周或異。故鄭爲㒳解。玉裁謂鄭箋駟鐵云。置鸞於鑣。異於乗車也。烈祖箋、大馭注則云鸞在衡。許本無定說。而造說文云四鑣八鑾。宗毛氏。此又說文爲許晚年定論之二證也。八鑾、三見詩。字作鸞。
- 鈴象鸞鳥之聲。
此釋名鑾之義。鸞者、赤神之精。赤色五采。雞形。鳴中五音。頌聲作則至。爲鈴系於馬銜之㒳邊。聲中五音似鸞鳥。故曰鑾。小雅鑾刀傳曰。鑾刀、刀有鑾者。言割中節也。禮記曰。聲和而後𣃔也。今詩亦作鸞刀矣。若崔豹古今注云。五輅衡上金雀鸞也。鸞口銜鈴。故謂之鑾。司馬氏輿服志云。乗輿鸞雀立衡。卽韓詩、戴禮在衡曰鑾之說。而爲之鳥形。恐非古矣。
- 聲龢則敬也。
聲字今補。龢字今正。玉藻曰。君子在車。則聞鸞和之聲。行則鳴佩玉。是以非僻之心無自入也。
- 从金。鸞省。
此舉會意包形聲。洛官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