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ěi | 非尾切
器,似竹筐。从匚非聲。《逸周書》曰:“實玄黃于匪。”
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器佀竹匧。
小徐衹云如篋。小雅。承筐是將。傳曰。筐、篚屬。所以行幣帛也。按此筐與飯器之筐。異名同實。故毛訓之曰。匪屬也。小雅言匡。禹貢、禮記言匪。應劭漢書注曰。漢書作棐。應劭曰。棐、竹器也。方曰箱。隋曰棐。隋者、方而長也。他果反。古盛幣帛必以匪。匪篚古今字。有借匪爲斐者。如詩有匪君子是也。有借爲分者。周禮匪朌、鄭司農云匪分也是也。有借爲非者。如詩我心匪鑒、我心匪石是也。有借爲彼者。如左傳引詩如匪行邁謀杜曰匪彼也、荀子引匪交匪舒卽詩彼交匪紓是也。
从匚。非聲。
非尾切。十五部。按竹部曰。篚、車笭也。非匪之異體。故不錄於此。
逸周書曰。實玄黃于匪。
按此句今惟見孟子滕文公篇引書。其上文云。綏厥士女。篚厥玄黃。昭我周王見休。惟臣附于大邑周。似必爲周書。趙氏亦云。從有攸以下道武王伐紂時。皆尙書逸篇之文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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