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至也。
以雙聲㬪韵釋之。
- 从女。埶聲。
各本作執聲。篆作𡠗。非也。今正。从執則非聲矣。脂利切。十五部。
- 周書曰。大命不𡠦。
周當爲商。字之誤也。此西伯戡黎文。陸氏釋文云。摯本又作𡠦。是陸氏所見尙有作𡠦者。某氏傳云。至也。與許說同也。
- 讀若埶同。
鍇本作執。誤。今正。
- 一曰虞書雉𡠦。
此別一義。謂?卽今䞇字。引堯典一死䞇以明之。鄭康成曰。䞇之言至。所以自致。是其義相近。虞書當作唐書。詳禾部。
以雙聲㬪韵釋之。
各本作執聲。篆作𡠗。非也。今正。从執則非聲矣。脂利切。十五部。
周當爲商。字之誤也。此西伯戡黎文。陸氏釋文云。摯本又作𡠦。是陸氏所見尙有作𡠦者。某氏傳云。至也。與許說同也。
鍇本作執。誤。今正。
此別一義。謂?卽今䞇字。引堯典一死䞇以明之。鄭康成曰。䞇之言至。所以自致。是其義相近。虞書當作唐書。詳禾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