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今用格鬥字當作此。後漢陳寵傳。𣃔獄者急於篣挌酷烈之痛。注引此說文。周禮注曰。若今時無故入人室宅廬舍、上人車船、牽引人欲犯法者。其時格殺之。無罪。公羊定四年注曰。挾弓者、懷格意也。莊卅一年注。古者方伯征伐不道。諸矦交格而戰者。誅絕其國。此等格字皆當从手。
古覈切。古音在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