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漹水。出西河中陽北沙。南入河。
北沙、水經注引作之西。西河郡中陽、二志同。戴先生曰。水經。河水、南過西河圁陽縣東。又南過離石縣西。又南過中陽縣西。又南過土軍縣西。據地望考之。中陽西濵河。當在今汾州府寧鄉縣境。趙世家秦取我西都及中陽是也。道元乃云中陽故城在東。東翼汾水。不濵於河也。元和志於孝義縣下云。魏移西河郡中陽於今理。此條可證明水經之中陽其所本之書。道元偶失檢。道元汾水篇注所言鄔澤北起大陵。南接鄔。正今平遙之西、孝義之東、介休之北、最爲洿下。汾川轉徙不常之地。說文之漹水乃入河。非入汾。漢中陽西濱黃河、說文亦一證。道元就漹字與鄔字牽合。謂漹水卽鄔澤。謬矣。玉裁按漹水今未得其證。
- 从水。焉聲。
乙乾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