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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
卷二
|
小部
xiǎo
| 私兆切
小
物之微也。从八,丨見而分之。凡小之屬皆从小。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物之微也。从八丨見而八分之。
八、別也。象分別之形。故解从八爲分之。丨才見而輒分之。會意也。凡㮯物分之則小。私兆切。二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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