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所㠯驚人也。从大。从{丷丅[上下]}。
各本作从𢆉。五經文字曰。說文从大从{丷丅[上下]}。{丷丅[上下]}音干。今依漢石經作幸。又曰。{大丷丅[上下]+丸}{𡘺}者說文。執者、經典相承。凡報之類同是。則張氏所據說文與今本迥異如是。今隷用石經體。且改說文此部皆作幸。非也。今皆正。干者、犯也。其人有大干犯而觸罪。故其義曰所以驚人。其形从大干會意。
- 一曰大聲也。
此別一義。
- 凡{大丷丅[上下]}之屬皆从{大丷丅[上下]}。一曰讀苦瓠。
五字未詳。疑當作一曰讀若執。在讀若籋之下。
- 一曰俗語㠯盜不止爲{大丷丅[上下]}。
又一義。按玉篇此義不系說文。廣韵引說文亦無此語。十字恐後人所沾。大徐本曡㚔字。
- 讀若籋。
尼輒切。七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