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
篆文丄。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高也。此古文丄。
古文上作𠄞。故帝下㫄下示下皆云从古文上。可以證古文本作𠄞。篆作丄。各本誤以丄爲古文。則不得不改篆文之上爲<>。而用上爲部首。使下文从𠄞之字皆無所統。示次於𠄞之恉亦晦矣。今正丄爲𠄞、[上竖为弓曲]爲丄。觀者勿疑怪可也。凡說文一書。以小篆爲質。必先舉小篆。後言古文作某。此獨先舉古文後言小篆作某。變例也。以其屬皆从古文上、不从小篆上。故出變例而別白言之。
- 𢫾(指)事也。
凡𢫾事之文絕少。故顯白言之。不於一下言之者、一之爲𢫾事不待言也。象形者實有其物。日月是也。𢫾事者不泥其物而言其事。丄丅是也。天地爲形。天在上、地在下。地在上、天在下。則皆爲事。
- 凡𠄞之屬皆从𠄞。
時掌時亮二切。古音第十部。
- 篆文上。
謂李斯小篆也。今各本篆作<>。後人所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