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大頭也。
小雅魚藻曰。魚在在藻。有頒其首。傳曰。頒大首皃。苕之華。牂羊墳首。傳曰。墳、大也。此假墳爲頒也。孟子。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。此假頒爲𩔾也。周禮。匪頒之式。鄭司農云。匪、分也。頒讀爲班布之班。謂班賜也。此假頒爲班也。
- 从𩑋。分聲。
布還切。按古音在十三部。符分切。
- 一曰鬢也。
鬢者、頰髮也。引伸之頰亦曰頒。玉藻。笏、大夫以魚須文竹。鄭云。文猶飾也。大夫、士飾竹以爲笏。按須乃頒之誤。故釋文音班。崔靈恩作魚班。知唐初故作頒。須無音班之理。魚頒者、謂魚頰骨。考工記注曰之而、頰𩑔也。是也。
- 詩曰。有頒其首。
證前一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