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頭也。从𦣻。从儿。古文䭫首如此。
按此十二字葢後人所改竄。非許氏原文。原文當云。𩑋、古文䭬𩠐字如此。从𦣻。从儿。共十一字。䭬字見下文𩠐部。䭬者、小篆依常例。當於䭬下出𩑋。解云。古文䭬。而以如是立文。則从𩑋之九十三文無所附。故別出𩑋爲部首。正如儿卽古文奇字人。亣卽籒文大。而皆必別出之爲部首。云儿古文奇字人也。云亣籒文大改古文也。皆不必再釋儿字亣字𩑋字之義。後人乃於儿下贅之云仁人也。𩑋下贅之云頭也。而倒亂其文。皆由不知許氏立言之變例故爾。𩑋部不廁𩠐部後而列於前者、蒙八篇从儿之字爲次也。小篆𦣻、古文作𩠐。小篆䭬、古文作𩑋。今隷則𦣻用古文。䭬用稽字。而𦣻𩑋䭬皆不行矣。从𦣻儿爲𩑋首字。如从气儿爲欠、从目儿爲見。會意。字本與䭬同音。康禮切。十五部。今音轉爲胡結切。
- 凡𩑋之屬皆从𩑋。
大徐本此下有𦣻者䭬𩠐字也。小徐本𦣻作𩑋。此古注謂𩑋卽䭬字也。要非許語。今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