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微也。
微當作𢼸。𢼸、細也。此以㬪韵爲訓。如門捫也、戸護也之例。方言曰。尾、盡也。尾、梢也。引伸訓爲後。如晉語歲之二七。其靡有微兮。古亦叚微爲尾。
- 从到毛在𡰣後。
到者、今之倒字。無斐切。十五部。今隷變作尾。
- 古人或飾系尾。
未聞。鄭說韍曰。古者佃、漁而食之。衣其皮。先知蔽前。後知蔽後。後王易之以布帛。而獨存其蔽前者。不忘本也。按蔽後卽或飾系尾之說也。
- 西南夷皆然。
後漢書西南夷列傳曰。槃瓠之後。好五色衣服。製裁皆有尾形。按尾爲禽獸之尾。此甚易解耳。而許必以尾系之人者、以其字從尸。人可言尸。禽獸不得言尸也。凡全書內嚴人物之辨每如此。人飾系尾。而禽蓋似之。許意如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