奪當作敓。許訓奪爲遺失。訓敓爲彊取也。此等恐非許原文。後人以今字改古字耳。周易訟上九。或錫之鞶帶。終朝三褫之。侯果曰。褫、解也。鄭玄、荀爽、翟元皆作三拕之。荀、翟訓拕爲奪。淮南書曰。秦牛缺遇盜拕其衣。高注。拕、奪也。拕者、褫之假借字。十七十六二部音冣近也。引伸爲凡敓之偁。
直离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