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?字義略同。所謂五采彰施於五色作服也。引伸爲凡參錯之偁。亦借爲聚集字。詩言襍佩。謂集玉與石爲佩也。漢書凡言襍治之。猶今云會審也。
此篆葢本从衣雧。故篆者以木移左衣下作?。久之改雥爲佳。而仍作雜也。組合切。七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