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擊也。
詩勿翦勿伐傳、鉦人伐𡔷傳皆曰。伐、擊也。禮記郊特牲。二日伐𡔷何居。鄭曰。伐猶擊也。尙書。不愆于四伐五伐。鄭曰。一擊一刺曰伐。詩是伐是肆箋云。伐謂擊刺之。按此伐之本義也。引伸之乃爲征伐。周禮九伐注云。諸侯之於國。如樹木之有根。是以言伐云
- 从人持戈。
戈爲句兵。亦曰𣪠兵。左傳擊之以戈是也。戍者、守也。故从人在戈下。入戈部。伐者、外擊也。故从人杖戈。入人部。房越切。十五部。
- 一曰敗也。
此謂引伸之義。伐敗㬪韵。左傳。凡師有鐘𡔷曰伐。穀梁傳。斬樹木、壞宫室曰伐。攴部曰。敗者、毀也。公羊傳曰。春秋伐者爲客。伐者爲主。何云。伐人者爲客。讀伐、長言之。見伐者爲主。讀伐短言之。皆齊人語也。按今人讀房越切。此短言也。劉昌宗周禮大司馬、大行人、輈人皆房廢切。此長言也。劉係北音。周?、沈約韵書皆用南音。去入多強爲分別。而不合於古矣。伐人者有功。故左傳諸侯言時記功。大夫稱伐。史記明其等曰伐。積日曰閱。又引伸之自功曰伐。
- 亦斫也。
大徐無此三字爲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