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倍之本義。中庸。爲下不倍。緇衣信以結之。則民不倍。論語。斯遠鄙倍。皆是也。引伸之爲倍文之倍。大司樂注曰。倍文曰諷。不面其文而讀之也。又引伸之爲加倍之倍。以反者覆也。覆之則有二面。故二之曰倍。俗人䤨析。乃謂此專爲加倍字。而倍上、倍文則皆用背。餘義行而本義廢矣。倍之或體作偝。見坊記、投壼、荀𨜮子。
薄亥切。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