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篇曰。立、侸也。與此爲互訓。今本立下改爲住也。則不可通矣。侸讀若樹。與尌豎音義同。不當作住。今俗用住字。乃駐逗二字之俗。非侸字之俗也。
常句切。古音在四部。按侸玉篇作𠊪。云今作樹。廣韵曰。𠊪同尌。葢樹行而侸尌豎廢。幷𠊪亦廢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