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芳艸也。十葉爲貫。
十當作千。百字下曰。十百爲一貫是也。周禮注作十、亦誤。
- 百廿貫。
廿者、古文二十也。周禮注作二十。
- 築㠯煑之爲𩰪。
鬱人注。鄭司農云。鬱、草名。十葉爲貫。百二十貫。築以煑之鐎中。停於祭前。按許說同此。今本注百二十貫之下衍爲字。賈公彥誤連築爲句矣。築䰞二字見肆師職。注云。築鬱草煑之。鬱人注云。築鬱金煑之以和鬯酒。又云。鬱者、鬱金香草。宐以和鬯。是則鄭意謂築之煑之以和秬黍所釀之鬯酒。乃用於祼也。凡以鬱和鬯謂之鬱鬯。如鬱人云和鬱鬯以實彝是。不和鬱者、但謂之秬鬯。如鬯人掌共秬鬯而飾之是也。許意與鄭略同。
- 从臼缶冖
音覛。
- 鬯。
臼、叉手也。缶、瓦器。冖、覆也。鬯之言暢也。叉手築之令㸏。乃盛之於缶而覆之。封固以幽之。則其香气暢達。此會意之恉也。
- 彡其飾也。
此說从彡之意。其物用於祭祀喪紀、賓客者也。故必飾其器。鬱、迂勿切。十五部。
- 一曰𩰪鬯。
此連鬯爲文釋之。
- 百艸之𦾓。遠方鬱人所貢芳艸。合釀之㠯降神。
謂凡言𩰪鬯者、用中國百艸之蕐及遠方鬱人所貢芳艸二者合而釀之。芬芳條暢。可用降神。是曰?鬯。此别一義也。前說芳艸築煑爲?。合秬釀爲鬯。此說謂合釀艸蕐及遠國芳艸爲𩰪鬯。不必合秬酒而後爲鬯也。肆師職大鄭注亦謂築煑香艸爲鬯。水經注溫水篇引應仲遠地理風俗記語、乃仲遠檃栝許書而爲之者。
- 鬱、
逗。謂鬱人之鬱字。
- 今鬱林郡也。
以上三鬱字舊作𩰪。今依漢志作鬱。或說正以鬱釋𩰪。許意古書云鬱人所貢、卽今鬱林郡地之人也。水經。溫水至鬱林廣鬱縣爲鬱水。地理志。武帝元鼎六年更名桂林爲鬱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