𧗎或从缶。
醢人注曰。凡醯醬所和。細切爲韲。全物若䐑爲菹。少儀曰。麋鹿爲菹。野豕爲軒。皆䐑而不切。麇爲辟雞。兔爲宛脾。皆䐑而切之。切葱若薤。實之醯以柔之。由此言之。則韲菹之稱菜肉通。按菹亦爲肉稱。故其字又作?。从血菹會意也。从血猶从肉也。側余切。五部。
从缶者、菹醢必?諸器中而成也。??二篆又見艸部。後人增之耳。玉篇艸部無之。當刪彼存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