𩵎
篽或从又魚[𤋳]聲。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禁苑也。
宣帝紀。詔池籞未御幸者。假與貧民。蘇林曰。折竹以繩綿連禁禦。使人不得往來。律名爲籞。應劭曰。籞者、禁苑也。按蘇、應說與許合。元帝紀。詔罷嚴籞池田。假與貧民。西京賦云。洪池淸籞。淸籞猶漢書云嚴篽也。晉灼釋嚴籞爲射苑。故引許䉷字之解。謂嚴與䉷同。可以訓射。亦迂曲矣。
- 从竹。御聲。
魚舉切。五部。
- 春秋傳曰。澤之自篽。
自當作舟。昭二十年左傳曰。澤之萑蒲。舟鮫守之。鮫當是𩵎誤。許所據竟作舟篽耳。魯語有舟虞、同也。
- 篽或作𩵎。从又。从魚。
从又者、取扞衞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