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剟也。
凡言刪剟者、有所去卽有所取。如史記司馬相如傳曰。故刪取其要。歸正道而論之。刪取猶節取也。謂去其侈靡過實。非義理所尚。取其天子芒然而思已下也。旣錄其全賦矣。謂之刪取何也。言錄賦之意在此不在彼也。藝文志曰。今刪其要以備篇籍。刪其要謂取其要也。不然。豈劉歆七略之要孟堅盡刪去之乎。詳言之則如律曆志曰刪其僞辭、取其義者箸於篇。約言之則如相如傳、藝文志。
- 从刀𠕋。𠕋、
逗。
- 書也。
說從刀𠕋之意也。云𠕋書也者、謂凡𥳑牘非必受於王之符命也。築氏爲削。鄭云今之書刀。凡艸刱不定者、以削削之謂之刪。因之凡刊落不用者皆謂之刪。所姦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