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項也。
頁部曰。項、頭後也。按頭後卽頸後也。左傳曰。兩矢夾脰。公羊傳曰。宋萬搏閔公。絕其脰。注。脰、頸也。齊人語。士虞禮。膚祭三。取諸左膉上。注。膉、脰肉也。古文曰左股上。此字從肉。非從殳矛之殳聲。鄭意謂股者髀也。禮經多言髀不升。則取諸左股爲膚祭。非也。尋古文用字之例。假股爲膉正與假脾爲髀、假肫膞爲腨、假胳爲骼、假頭爲脰皆以異物同音相假借。股與膉當是同音。葢從肉役省聲。如坄疫豛皆從役省聲之比。役與益同部。此股非股肱字。注當云此字從肉從役省聲。非從殳矛之殳聲。今本脫誤不完。據賈疏云。鄭以殳與股不是形聲之類。其理未審。賈實錯解。而可證有非字。今本又奪非字。則更不可通矣。
- 从肉。豆聲。
徒𠊱切。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