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uǒ | 郎果切
在木曰果,在地曰蓏。从艸从㼌。
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在木曰果。在艸曰蓏。
各本作在地曰蓏。今正。考齊民要術引說文。在木曰果。在艸曰蓏。以別於許愼注淮南云。在樹曰果。在地曰蓏。然則賈氏所據未誤。後人用許淮南注、臣瓚漢書注改之。惟在艸曰蓏。故蓏字从艸。凡爲傳注者主說大義。造字書者主說字形。此所以注淮南、作說文出一手而互異也。應劭、宋衷云。木實曰果。艸實曰蓏。與說文合。若張晏云。有核曰果。無核曰蓏。臣瓚云。木上曰果。地上曰蓏。馬融、鄭康成云。果、桃李屬。蓏、瓜瓠屬。高注呂氏春秋云。有實曰果。無實曰蓏。沈約注春秋元命苞云。木實曰果。蓏、瓜瓠之屬。韓康伯注易傳云。果蓏者物之實。說各不同。皆無不合。高云有實無實、卽有核無核也。
从艸㼌。
此合二體會意。㼌者、本不勝末。微弱也。謂凡艸結實如瓜瓞下垂者、統謂之蓏。郞果切。十七部。鍇本作㼌聲。誤。㼌、窳聲。葢在五部。此會意形聲之必當辨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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