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鳥之彊羽猛者。
按當作猛鳥也彊羽。轉寫誤耳。周禮翨氏。掌攻猛鳥。以時獻其羽翮。此釋周禮。故云猛鳥也。猛鳥羽必彊。故其字从羽。此與赤羽、尾長皆从羽文法正同。大鄭翨讀爲翅翼之翅。以是聲、支聲皆在十六部。翨當卽是翅之奇字。後鄭以經云獻羽翮則訓翨爲鳥翮。是聲、鬲聲亦同十六部也。翮、羽莖。舉翮以該羽。許與二鄭說異。
- 从羽。是聲。
居豉切。十六部。
按當作猛鳥也彊羽。轉寫誤耳。周禮翨氏。掌攻猛鳥。以時獻其羽翮。此釋周禮。故云猛鳥也。猛鳥羽必彊。故其字从羽。此與赤羽、尾長皆从羽文法正同。大鄭翨讀爲翅翼之翅。以是聲、支聲皆在十六部。翨當卽是翅之奇字。後鄭以經云獻羽翮則訓翨爲鳥翮。是聲、鬲聲亦同十六部也。翮、羽莖。舉翮以該羽。許與二鄭說異。
居豉切。十六部。